114學年度團體保險之「保險費、一定年齡及本保險保險金額、給付責任、給付範圍、各項給付項目內容與給付金額、醫療保險金起賠金額與給付限額、事務費及其他相關事項」

發佈日期 : 2025-07-1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7-16 公告者 : 衛生組長
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之「保險費、一定年齡及本保險保險金額、給付責任、給付範圍、各項給付項目內容與給付金額、醫療保險金起賠金額與給付限額、事務費及其他相關事項」,業經本部於114年7月4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145803685A號公告,並自114年8月1日生效,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