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內部受理揭弊窗口為兼辦政風單位、幼兒園、教務處,並以本校既有各類檢舉、陳情作業辦理程序為準,依案件性質由各權責單位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發佈日期 :
2025-09-0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9-08
公告者 :
人事主任
1140722公益揭弊者保護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