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四條、第九條修正令
發佈日期 :
2026-02-0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2-06
公告者 :
學務主任
修正條文中,加重無照駕駛罰則,與進行矯正教育之時數。
為了自己與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勿無照駕駛!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修正_市府函.pdf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四條第九條修正令.pdf
第四條第九條修正條文.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