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及落實校園結核病防治,請落實體檢胸部X光異常者追蹤

發佈日期 : 2026-09-0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07 公告者 : 衛生組長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年8月31日疾管慢字第1150300611號函辦理。
二、若發現學生及教職員工體檢,胸部X光肺主體異常,請儘速於2週內就醫複診,俾利執行後續防疫作為。
三、若發現有體檢,胸部X光肺主體異常也請主動告知衛生組及本校護理師,以利提供必要協助,共同維護校園健康安全。

感謝大家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