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修正「基本工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基本工資自111年1月1日起,全時月薪制勞工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以下同)25,250元;部分工時時薪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68元。 依勞動部110年10月15日發布勞動條2字第1100131349號公告,檢附公告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