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各單位持續執行實聯制措施,蒐集之個人資料應落實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發佈日期 : 2021-11-0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11-03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11月1日嘉市衛疾字第1100006242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所需且依循指揮中心規範之防疫措施,各單位持續執行實聯制措施,蒐集之個人資料應落實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三、檢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原函影本乙份(如附件)。 四、本案業公告於本市「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網」(網址:http://case.cy.edu.tw/web/healthprotect/default.asp),相關訊息將隨時依最新防疫需求更新訊息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