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111年「全民國防教育南沙研習營」活動

發佈日期 : 2022-01-0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1-04 公告者 : 出版組長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22日臺教學(六)字第1100174003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格及報名作業說明如下:    
(一)參加教師資格:本市所屬教師(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並附上教授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佐證資料連同簡章附件報府審查。    
(二)請貴校有意報名之人員,將報名相關資料填妥後,於111年1月21日(五)前送府彙辦。    
三、活動報名簡章亦可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s://gpwd.mnd.gov.tw/)或全民國防教育網(https://aode.mnd.gov.tw/)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