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2-02-1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2-11
公告者 :
註冊組長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2月9日府教學字第1110026657號函辦理。
二、貴校如有設籍該縣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該縣就讀所屬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於本(111)年3月15日(星期二)前寄送至該學區國中,俾協助辦理入學
事宜。
三、有關該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請至該府教育處全球資訊服務網(http://www.hlc.edu.tw/)「公務資源-重要連結-新生入學資訊服務網-相關法規-111學區劃分表」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