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嘉憶人-藍芽防走失載具申請
發佈日期 :
2022-05-2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5-24
公告者 :
特教組長
一、申請對象:就讀於本市國民教育階段,有走失之虞之身心障礙學生或曾有走失經驗之學生,得申請防走失載具。
二、申請應附資料:身心障礙證明或走失紀錄(如失蹤人口案件紀錄表)。
三、辦理方式:
(一)符合資格者,請家長依需求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就讀國民中小學提出申請。(請洽本校特教組2788002#1510)
(二)各校將符合資格者之相關文件函報本府,經本府審查通過後,核發防走失載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