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臺灣台語/客語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
發佈日期 :
2025-07-0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7-03
公告者 :
教學組長
補助對象:
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中部或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具合格教師證且任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
申請期程:
請依以下2階段申請期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到考證明章之准考證、成績單或通過認證之證明書等)申請:
1、第1階段:114年8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
2、第2階段:115年6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
詳附件
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中部或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具合格教師證且任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
申請期程:
請依以下2階段申請期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到考證明章之准考證、成績單或通過認證之證明書等)申請:
1、第1階段:114年8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
2、第2階段:115年6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
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