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兒童及少年之隱私照被不當公開於網路之情形做宣導
發佈日期 :
2025-03-1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3-13
公告者 :
生教組長
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規定,知悉任何人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色情、猥褻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圖畫、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應立即向學校、警政、社政單位通報;若知悉兒童成為性剝削被害人,應即通報學校。
此外,若發現隱私照被不當散播於網路,基於維護被害人之隱私,可至衛生福利部性影像處理中心(https://siarc.mohw.gov.tw/),進行網路影像下架移除事宜,並與學校、警政單位、社政單位進行橫向聯繫,以協助被害人證據保全、查緝行為人。
此外,若發現隱私照被不當散播於網路,基於維護被害人之隱私,可至衛生福利部性影像處理中心(https://siarc.mohw.gov.tw/),進行網路影像下架移除事宜,並與學校、警政單位、社政單位進行橫向聯繫,以協助被害人證據保全、查緝行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