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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基於公教處理一致,前項規定所稱「設有戶籍」,請依陸委會函令辦理。
發佈日期 :
2025-05-1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5-16
公告者 :
人事主任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基於公教處理一致,前項規定所稱「設有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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