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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招生簡章附件(疫情防護措施處理原則)

發佈日期 : 2022-04-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4-21 公告者 : 特教組長
修正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招生簡章附件八、術科測驗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措施處理原則,處理原則修正如下:  

(一)第2點第1項修正為考試前10日:  

1、考生於術科測驗當日,如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之實施對象者,禁止參加術科測驗。  

2、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自主健康管理」未滿7日者,但考試當日若有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症狀如發燒、咳嗽、腹瀉、嗅味覺異常或呼吸道症狀者,禁止參加術科測驗。  

(二)第3點第2項第2款:參加術科測驗之考生,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實施對象之「自主健康管理」未滿7日者,應依「健康聲明書」評估是否有發燒或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或腹瀉,如有症狀則不得參加術科測驗。

另請本市國中小藝術才能班學校於學生報名時,針對考生健康聲明書查驗是否具備「居家隔離」之身分,並即刻通報本府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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