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公立學校教職員數位退休證操作說明」1份
發佈日期 :
2024-01-2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1-25
公告者 :
人事主任
113年8月1日以後退休生效者(全面數位化),自退休審定函發文日起第3日,得至MyData網站下載數位退休證,不再發給紙本退休證。
一、113年2月1日前已退休領有紙本退休證而遺失者,僅得申請補發數位退休證。
二、登入方式(詳操作說明):退休教職員得以電腦、手機或其他行動裝置以電子憑證【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行動身分識別(Fido)】等方式登入MyData網站下載數位退休證或自行列印紙本留存。
三、數位退休證可提供退休教職員參觀遊覽政府經營管理之風景名勝、博物院館或使用娛樂設施,予以優待,優惠商家可經由退休證上主管機關浮水印及透過手機、平板電腦或其他行動裝置掃描QR Code作為檢驗辨識。
四、另申請補發時,各機關(構)學校須先於退撫管理系統「數位退休證補發申請/核定」介面填寫相關資料報送,並循程序函送教育部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