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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各級政府機關(構)學校人員出差、辦理各類會議、活動、校外教學等,應入住合法旅宿一案

發佈日期 : 2021-10-2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10-29 公告者 : 人事主任

轉知各級政府機關(構)學校人員出差、辦理各類會議、活動、校外教學等,應入住合法旅宿一案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27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144041號暨行政院110年10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10000280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全臺合法旅宿相關資訊,可至交通部觀光局建置之「臺灣旅宿網」網站(https://taiwanstay.net.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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