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111年1月11日公告修正「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發佈日期 :
2022-01-2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1-24
公告者 :
衛生組長
衛生福利部111年1月11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111年1月11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如附件1),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1月18日嘉市衛疾字第1110000242號函(如附件2)辦理。
二、本案業公告於本市「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網」(網址:http://case.cy.edu.tw/web/healthprotect/default.asp),相關訊息將隨時依最新防疫需求更新訊息並公布。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111年1月11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如附件1),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1月18日嘉市衛疾字第1110000242號函(如附件2)辦理。
二、本案業公告於本市「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網」(網址:http://case.cy.edu.tw/web/healthprotect/default.asp),相關訊息將隨時依最新防疫需求更新訊息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