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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6條及第2條附表說明

發佈日期 : 2025-10-1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0-13 公告者 : 學務主任
鑑於汽車使用偽造、變造之號牌行駛之違規案件有增加趨勢,妨礙公路主管機關對汽車號牌管理、警察機關對交通稽查正確性,並致生損害該偽造、變造號牌真正使用人,嚴重危害交通安全及衍生治安問題,經檢討有必要強化牌照管理作為,為配合一百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總統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第八十五條之三修正條文,提高罰鍰額度上限、增訂當場移置保管及有條件沒入車輛、併罰違規使用該等車輛之汽車駕駛人等規定,請大家遵守規定,以維護用路人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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