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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安防護

 

  說明
公務信箱電子郵件使用說明

1.依行政院秘書長106年1月12日院臺護字第1050190287號函示:「為防止公務資料外洩,各機關同仁應使用機關配發之電子信箱收發公務所需資訊,不得使用非公務信箱進行公務郵件收發。」以符合法令法遵要求。

2.不使用  Gmail 服務作為公務信箱使用。

3.教育雲mail可以當做公務信箱使用

   
 

一、校內行政單位與資訊系統維護廠商,簽訂年度維護合約時,依資安法規定需簽訂下列相關表單:

01-委外廠商保密切結書

02-委外廠商執行人員保密切結書

二、校內行政單位資訊系統維護廠商,需進行遠端維護作業時,依資安法規定提出防火牆遠端連線申請表,待資安長核定後,始可開啟遠端連線功能。

防火牆遠端連線申請表

三、電腦自我安全檢查表及設定說明:請行政人員於檢查完畢後交由「單位主管核章」收齊後,由資媒組統一彙整檢查表備查。

電腦自我安全檢查表

電腦自我安全檢查表設定說明

   
DNS向上集中後,設定方式

DNS 設定

1.按鍵盤 鍵或螢幕左下角按 搜尋「乙太網路設定」

2.滑鼠點按「網路○」 滑鼠往下找到 IP 設定(IPv4)

3.滑鼠點按「編輯」,修改 DNS 為 203.68.92.1  OR  203.68.92.2 OR 203.68.92.3

4. 也可以設定中華電信DNS  168.95.1.1     google DNS  8.8.8.8 

 

 

window系統更新  
window java更新  
window防毒更新  

電腦自我檢查表

下載填畢,請交給建楓老師

每年檢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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